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九届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曹茂喜先生、汪寿阳先生和张轶男女士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九届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21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的审计计划和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说明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交的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聘请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 2、2021 年 8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交 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认为本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因此同意本次事项。 3、2021 年 9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妇幼 子公司股权参与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妇幼业务的现状考虑,避免短期投入的同时兼顾长远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主营口腔医疗服务,提高长期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事 项。 4、2021 年 10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 交的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认为本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单位,从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其中财务部分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1 年度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了《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出具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和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2021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022 年我们相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特此报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汪寿阳先生 曹茂喜先生 张轶男女士 2022 年 4 月 27 日